来人一步一步慢慢走到了秦三小姐面前,很轻地唤了一声:“秦姨。”然后没有抬头,直着身子退了三步才转身。秦三小姐没有一丝笑容,斜着身子倚在红木椅子里,白皙的脖颈抱在黑旗袍领子中,带着一些说不出的肃杀。她“嗯”了一声,头却向着椅背仰过去,仰过去,最终没有看他一眼。银叉子往樱桃上一戳,奶油都成了粉红。
“大哥,来,吃蛋糕。”杨振泽立在门口,对着他笑。
杨璧成冷汗汵汵而出,又很轻很慢的应了一声,圆而软弱的杏眼偷偷瞄了他一下,又直着身子走过去。他捏紧西服的袖管,抠着纽扣。杨振泽笑着给他拿了一块奶油蛋糕,看着他在目光之下如坐针毡,就像一头无处可逃的鹿。他满意极了,也比谁都清楚,这一个终日沉默的,清冷坚硬的瓷瓶,永远都是杨公馆里的小东西,只要在这里,终有一日,他会是自己的所有物。这冷硬的外表下,心肝肚腹里装着怎样一汪春水,他总有一日要喝干饮尽的。
第二章
杨璧成小口小口地把蛋糕吃完,趁着秦三小姐和杨振泽说话,一溜烟躲进了房里。
杨振泽攥着他落下的小银叉子,顺着尖尖儿往下搓揉,想着他两瓣唇间也是一样滑腻鲜甜,不免有些心动神驰。口里却道:“到底以后也是我的人,总留个面子,他心气软,听了伤心。”
秦三小姐冷笑道:“缺他吃少他穿了么?你想他伤心,怎不想想我也不快活呢?”
杨振泽笑了:“母亲宽容大量,他如今已靠上来了,难道还赶他下去么?再说逼的紧了,父亲也晓得,他本意也不是这样的。”
秦三小姐“哼”了一声,道:“尽管拿他来压我,你是我肚子里出来的,当我不晓得你那些心思。”
杨振泽笑了笑,不答话。他原本是没这些心思的,得亏他父亲。
倒说杨老爷年轻时享了一场不成腔调的齐人之福,或许站在这一立场的人,还可替他开脱两句。苏州乡下娶的第一位夫人,难道是他自己想娶的吗?那是老姑太太寻死觅活要替他娶的,不然不至于寻常人口中万不得已不下堂的“发妻”,连带这段异常艰涩的少年婚姻——之所以不说姻缘,到底不像姻缘像作孽,一道变成了杨老爷受控于父母之命的象征,从此如同奇耻大辱,恨不得日日洗刷。何况“发妻”还有一张柔顺到无趣的板正方脸,和制他令他的父母立在一道,简直罪无可恕,令人毛骨悚然了。
于是杨老爷就在未成大业之前的年节往来中,心安理得地有了一个并不喜欢的长子。既然不喜欢,也没有起名的必要,就肆意丢给了八股文做的很好的旧日举人父亲。渐渐的遗忘了,甚至没有和当时交好的“黛西秦”,秦三小姐,如今的杨夫人提过。乃至杨夫人生下杨振泽,他也心安理得省略了第一个儿子。将手中这一个,当做接班人来养,供他读书上学,出国留洋。
就在车水马龙的灯红酒绿里,一份电报从苏州来,彻底打乱了杨家的平静生活。
那个他连闺名也记不住的发妻病逝,大儿子从东洋中断学业,回老家奔丧。那么从礼来讲,妻子死了,确实是要给这位极少谋面的父亲,提上那么一提。
或许是因为上了年纪,杨老爷陡然从过去那个狠辣无情的年轻心境里消失,变得深怀忧情起来。似乎这个柔顺到无趣的方脸女人,也没有那么令人嫌恶,自小很少见过的杨璧成更没有什么错。再一想,到底是个儿子,肥水更不好流去外人田,那索性捉来上海,趁他年纪还不算大,且没有主意的时候,填作杨振泽的羽翼。于是越想越觉得有理,像寻常家里,兄弟两个互相帮扶,有错么?再说皇帝坐龙庭的时候,王爷兄弟也帮着出生入死,有错么?
这么一想,立时有了很好的主意。当夜,杨璧成别过了母亲的坟墓,被已然记不得面容的父亲接来,连夜走得水路。因还带着孝,又不好冲了新家的太太和弟弟——他到底喊不出口。只能穿着一套干干净净的月白色马褂,肩上别着一块黑布,一朵白绢花。
秦三小姐和杨振泽坐在屋里,一个冰冷着脸,一个微微笑着,等着迎正统大太太家的长子。到底是不用怕的,既然未曾给过热脸,那就连式微二字都谈不上,杨璧成只是个流着杨老爷血脉的帮工而已。秦三小姐必须气一气,也必须冷一冷,不然怕是压不住新来的这个儿子。
杨璧成踏进杨家之前,已然在路上想好了称呼。他虽然性子绵软,也咬着牙不欲任人拿捏。太太二字,是决计不会喊的,这是留给自己母亲用的称呼。那末喊一声秦姨已算很客气的了,他甚至不想喊的。至于弟弟,怕和自己一样,也是觉得尴尬,且看着办罢。
他就这样进了门,看到一个漂亮的女人——窈窕而美丽,一个高大的青年——温和而俊美,立在正厅里。杨璧成被她的目光一刺,别说喊人的勇气了,整颗心都噗噗地漏了气,像个破了的皮球。他立时就明白,自己是不受欢迎的,并且轮不到自己决定喊些什么,因为秦三小姐根本就不在意,也根本不想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