虽说同行如敌国,但对方踩到自己的地盘上,出于敬业爱业的精神,还是应该好好招待。当然站在廖晋的角度来说,是叫别人去招待。可是有些事情,是你有心避,别人也总有办法让你避无可避。
那个招待跟廖晋和仇昧是这么说的:
“刚才包厢里就他们自己几个人,来了把这当酒吧,光喝酒不要人陪。后来文森去送酒,他硬是说文森把酒洒他鞋上!可是文森说亲眼看到他自己洒上去的!”
“我去!我就走开那么一下!”
仇昧一个踉跄差点站不起来,痛苦地长呼了一口气,“那他说他想怎么样??”
“...他要文森给他舔干净。”
那边的包厢里,有一双漂亮凤眼的男子,穿着修身的纪梵希黑色系印花衬衣,敞开露出性感的锁骨。拿着酒杯的手搭在沙发靠背上,交叠双腿慵懒地坐着。
他身边那两个同伴,长相也是堪称英俊。但在他的精致五官,高雅气质面前,显得他们不过是凡人。
“是你们说请示老板我们才等着的。你们老板到底还来不来?跟我们欢哥耍大牌是吧??”
其中一个穿着紧身t恤的男子,阴阳怪气地质问站在一旁的,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摆的文森。而文森站着的地方,地板上全是被摔碎的酒杯碎片,一片狼藉。
有同事挡在他前面笑着打着圆场:
“客人你们别生气,先喝着酒,我让人去催催。”
“欢哥,听说他们老板比这里的头牌长得都好看?你见过吗?”
另一个粉色衬衫的男子好奇地问余欢。
余欢动了动手指,晃动手里的酒杯,眼角扫过桌上的果盘。紧身t恤男已经眼明手快递上一颗圣女果。
“见过,我们还是老朋友呢。”
余欢回答,却没有去接那颗圣女果,而是偏着头盯着包厢大门。
这时那道门终于被打开,他们齐齐看过去,只见一个衣冠楚楚的身高一米九高大青年走了进来。
那边厢,廖晋正在办公室继续他的欢乐斗地主。
“我说..那个小子真的没问题吗?”
仇昧一脸担忧。
“他欠我的,有问题也得没问题。”
廖晋淡定地说。
仇昧对他的无耻行径表示谴责:
“看他那样子,落在余欢手里骨头渣都不剩。你那是害他。”
廖晋伸出一根手指在他面前扬了扬:
“t。”
仇昧思考了几秒钟,发现自己没听懂。
没错廖晋是故意的。
——让你这傻愣二大型犬逮谁相信谁,让你这傻大个当初挨骗了还拖我下水,让你说什么玄魏先生人很好!现在叫你知道知道什么叫社会凶险人心险恶,被吃了活该!
回到包厢内,闫子弈就这样站在他们面前,当时他什么都看不见,就看着余欢的脸。莫名心跳加速呼吸变快,刚才在门口看到的那些来参加生日宴会的各路女明星,虽然也是美丽,但他一点不觉得有什么特别。可是现在,他看着一个这么好看的人,心想这个人怎么可能跟这些坏人是一伙的?
“肯定是身在曹营心在汉”,他在心里暗暗这么推测,并觉得这个推测极其无懈可击,认为自己是时候救这个美人出虎口了,瞬间一股使命感贯彻全身,于是鼓起一口气对站到了他对面那个明显就是反派一号的紧身衣说:
“我是代表飂先生来跟你们谈的。”
紧身衣上下打量他西装领带的穿着,讥笑:
“你是律师么?”
“我是宠物医生。”
闫子弈老实巴交的回答,让他们几个都噗嗤一声笑开来,他看着余欢笑得那排白牙明晃晃地发亮,脸一红,又说:
“我,我想说,酒洒到你们的鞋跟你们道歉是应该的,可是你们的要求我们不能接受。鞋是穿在脚上走路的,不能用来舔的。你们想,如果你们的车子撞到别人的车,人让你们把那轮胎吃了,你们愿意吗?肯定不愿意呀。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,不如我们一人退一步,我给块布你们擦擦,让他道个歉就算了吧。”
余欢被他绕得不耐烦了:
“废话,我就喜欢把己所不欲的东西施给别人。道歉有用的话,要警察做什么用?不如砍了当柴火使。”
闫子弈彻底震惊了,他只觉得自己的人生观受到了彻底的彻底的颠覆——原来警察还可以当柴火使。
不过 ,震惊归震惊,立场还是必须要坚定的:
“那...不如你们商量下换个要求看行不行得通?”
“行~”
余欢晃了晃自己的名牌尖头皮鞋,看了看闫子弈闪亮亮的以为找到了希望的大眼睛,极其大度地说了句,“你来舔咯。”
这句话一出,就让闫子弈的脑子当场当机了三秒,等他反应了过来,见在场所有人直勾勾盯着他看,他脸红到耳朵根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