韶晨的笔在慢慢地写着一个名字,一笔一划,不知道他都写了多少遍了——梁翼。
他现在,就是现在……
他是多么想扯掉对方的帽子,拨开他的头发,看看他的双眼,多想看看他对着自己绽放的笑容……
他知道那是痴人说梦。
梁翼不再对自己微笑了,从很久以前开始就是了。
但是现在,他多想幻化为他身边飘舞的琼花,哪怕是那一瞬,很近很近地看他……就像以前一样,肆无忌惮地看着他的笑容……
从什么时候开始,自己对他如此着迷,着迷到自己怀疑自己变成了变态……
然后,才发现自己跟他的距离早已经变得如此遥远了呢?
韶晨喜欢梁翼,那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。
一,二,三
一
英语课。
老师习惯先让同学们四人一小组自由讨论,理解句型,然后再抽同学回答问题。所以,英语课只要高效率讨论完,就可以摆龙门阵了。
韶晨这一组都是男生,几人无聊了,便开始讲自己的情史。
一群人眉飞色舞。
还真是稀奇古怪,有的说自己幼儿园就跟老师表白了,还有小学时候被学校校花送情书,三年级就夺了某某的初吻,某年某月跟某人开房……大谈追美女的方法,那一招一招的,什么欲擒故纵,欲扬先抑的,讲得跟孙子兵法似的。唉,反正这几人集中了师生恋,姐弟恋,而且都很早熟。
然后,另外三人齐齐地盯着一直默默听着的韶晨,开始小声起哄:“嘿,小晨,你小子都从来没有讲过你的情史耶!”
小晨用手托托镜框,眨眨眼笑道:“哈哈,没有啦没有啦!”
这群人岂能放过他?
他们用手揉着他棕色的碎发,搭着他的肩膀嘿嘿地笑:“哼,咱们哥们儿谁跟谁啊?咱们都把什么时候开始长毛的事情都告诉你了,你怎么还这么不通情达理呢?你说是不是?”
“好吧,不过你们别笑我。”小晨流畅地玩着手中的笔,作势立着英语书,开始自我暴露,“恩,二年级时受到了一个女孩的情书,本来看得我很感动啦,说什么喜欢了我两年,但是最后才发现情书不是写给我的,她本想送给我后面的人。”
“哈哈,小晨你太衰了!”
“后来我喜欢上了一个女生,我跟她告白,然后她指着我的朋友,说她喜欢长得像他那么帅的男生。”
“呃,交友不顺啊!”
“然后,初二,我跟喜欢的人告白。当然他拒绝了,哈哈,真是无聊啊……连朋友都没得做呢。”
小晨呵呵地笑着,风扇把他浅棕色的发梢吹乱了。
呵呵,其实有一个重要消息他没说,坐在他后面的人和他的朋友和他告白的人是同一个人。
他扶扶眼镜,藏在镜片里的眼睛有些落寞。就像是没人要的流浪猫咪。
损友们哄笑着,他有点伤心。
从小到大,除了家人,没有一个人喜欢过他。
他到现在还清楚地记得自己跟最最喜欢的人告白的场景。
他选择的依然是一个夏天,选择了他最喜欢的地方,在那一连片的琼花林里。
当时他特别紧张,紧紧捏着手心,全身冒汗,他鼓起勇气对拿下耳机的对方说:“我喜欢你。”还一鼓作气地说:“我想跟你交往!”
他永远记得对方面无表情,重新塞上了耳机,站起身跟自己擦肩而过,对方只是没有任何情绪地说:“我不喜欢你。”